本专科毕业生办理中英文成绩单、学历证明的办法
一、办理中英文成绩单、英文学历证书的凭证
1.已办理过中英文成绩单、学历证书者
l 凭已办理过的中英文成绩单原件、英文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再次办理。
2.第一次办理中英文成绩单、英文学历证明者
l 在职毕业生凭证: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证书复印件一份; ②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工作证)。
l 在校研究生凭证: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证书复印件一份; ②研究生院出具的办理英文成绩单介绍信。
l 已在国外人员/无单位人员凭证: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证书复印件一份; ②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
二、办理中英文成绩单、学历证书的收费标准
申办者应按北京大学医学部有关规定缴纳制作工本费和手续费,具体收费如下:
1.中英文成绩单翻译制作费60元,每份10元(含复制、盖章、信封、签封等项手续费);
2.英文学历证书翻译制作费10元,每份10元(含复制、盖章、签封等);
3.特殊情况需加急者收费加倍,办理时间减半;
4.往届生办理中文成绩单(扫描打印件)每份10元。
三、申请办理时间
每周四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一周后同一时间(周四)领取。
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不予办理。
四、办理地点
行政1号楼二层医学部教育处教务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1.毕业生的中英文成绩单原件只办理一次,请妥善保管。如需再次办理,请出具已经办理过的中英文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2. 经审核,如发现成绩单和学历证书复印件有涂改者,两年之内不予办理,所交费用不予退还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
3.交费办理成绩单后,长期未取超过二个月者,教育处不负责保留亦不退还所交费用。如再办成绩单按新办成绩单处理。
4.领到成绩单和学历证书翻译件后,申办者或其委托人要仔细核对姓名、学号、院、系、专业、学分、成绩等内容,经确认无误签字后盖章封装。
5. 签封好的成绩单和学历证书由本人或受托人向国外寄发,教育处不接受委托办理。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育处
201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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