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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学部国防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发布时间:2009-11-01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国防生教育管理规定》以及北大医学部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医学类国防生教育培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条件
1.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
2.政治合格、品德良好,立志献身国防,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3.军政素质良好、军事技能达标,身体心理健康。
4.推免专业符合部队建设需要,原则上不允许跨专业学科。
5.推免院校只限于军队院校、科研单位和与军队有签约协议的普通高等学校。
6.符合学校推免硕士研究生的其它条件。
二、申请办法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国防生,均可以报名申请推免,但报名前本人必须向驻校选培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个人证明材料,经驻校选培办审核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参加推免。未经组织批准,个人擅自联系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一律无效。
三、申请程序
1.本人向驻校选培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
2.驻校选培办收到国防生书面申请后,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报考动机、报考院校专业等情况进行审核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待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下达后,由驻校选培办及时通知本人。
4.本人接到驻校选培办的通知后,按照推免院校的有关要求,积极准备个人材料,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5.相关程序进行完毕后,等待审批结果。
四、入学手续的办理
1.被推荐免试为本校或其他签约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的国防生,其入学资格予以保留,按照军队本科毕业国防生当年的分配计划,先到报到单位工作1至2年后,再以军队干部的身份返回被录取院校学习。
2.被推荐免试为军队院校、科研单位硕士研究生的国防生,直接由录取接收单位办理入学入伍手续,不参加当年毕业分配。
 
 
 
 
 
 
 
 
 
驻首都医科大学北大医学部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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