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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版通知公告  
关于2010年度医学部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18 发布人:教学管理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教育处(2010)评字第5

各学院(部),教学医院以及各临床学系:

根据北京市教委和教育部工作安排,医学部现启动2010年度精品课程评审工作。医学部将继续以立项的形式支持 2010 年度校级精品课程建设,请各单位依据《北京大学医学部精品课程体系建设管理规定》(北医(2006)教字第228号),认真做好2010年医学部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一、医学部精品课程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是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本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实验课;

2.课程负责人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实验课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3.申报课程须建设有支撑网站,并在网站上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教学录像(申报北京市级精品课程要求课程主持人至少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要求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要充分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

4.申报精品课程相关资料的查询、下载请登陆http://cc.bjmu.edu.cn

(二)申报步骤:

1.申请者需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精品课程申报表,并经学院推荐盖章,提交一份文字材料到医学部教育处教学评估办公室(电话:82802295),同时发送电子版至: pinggu@bjmu.edu.cn

2.在材料报送医学部教育处前,所有申报材料需在本院(部)公布,接受争议。

3.课程网站内容(包括申请材料)须在课程中心平台(http://cc.bjmu.edu.cn)展示。

4.需要课程录像的单位,经医学部教育处协调后,可与医学网络教育学院办公室办理具体事宜,联系人:张靖老师,电话 82802455

(三)申报截至日期:

所有文字材料、上网材料提交截至日期为2010225,逾期不予受理。

二、精品课程的评选和公布

教育处将于20102月底,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网上评审,确定2010年度北京大学医学部精品课程及推荐北京市和国家级精品课程。请务必将相关资料上网。医学部精品课程评审暂参照《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2009)》。

目前得知2010年度北京市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在申报条件、申报限额、申报办法上有调整,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有关信息请关注医学部教育处课程中心网页:http://cc.bjmu.edu.cn

 

附件:

1.北京大学医学部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doc

2.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2009).doc

 

 

 

医学部教育处

20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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