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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版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2010-2011学年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庭经济困
发布时间:2010-09-10 发布人:学生资助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教育处(2010)学字第31
各学院()及教学医院:

根据北京大学的要求及《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及标准》(试行)规定,本学期初对医学部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校生进行认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通知准备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登录学生资助中心网站(http://xggl.bjmu.edu.cn:8081/),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内容录入学生资助系统。具体流程为登录网站(用户名为学号,密码:12345,请及时修改密码),进入【学生信息管理】模块---填写相关信息---保存,网上信息必须与《调查表》一致。920日系统的该模块关闭,信息将不得修改。

二、认真扎实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请通知学生网上填写认定申请理由,网上可以自动生成《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认定表》,下载后打印。具体流程为登录网站,进入【经济困难学生管理】模块---增加---填写申请理由---保存---下载---打印(表格自动生成的内容不可修改)。《认定表》也可以从学生资助中心网站下载,所填信息需与《调查表》一致。

学生需提交的认定申请材料:2010新生为:《调查表》、《毕业中学鉴定表》及《认定表》;在校生为:《调查表》(一式两份,学院留存一份)、《认定表》。各学院(部)以《调查表》为依据,参考《毕业中学鉴定表》(2010新生),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学生已获社会资助情况,综合考虑并认真进行评议,经充分讨论后最终确定困难等级,若有需要可要求学生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三、20101011日前,各学院(部)结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将学生提交申请的材料统一整理好后,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1)一起交至学生资助中心(学生宿舍3号楼-111),电子版发至qgzx@bjmu.edu.cn

四、认定标准: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个档次。家庭人均月收入在410元(含)以下,300元以上认定为一般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00元(含)以下, 150元以上认定为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50元(含)以下认定为特殊困难。

2.未交《调查表》的学生原则上不能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李老师,电话:82802240

 

医学部教育处

                                                        201096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序号

学院

专业

年级

学号

姓名

困难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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