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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版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2017年度医学部本科生申请辅修/双学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4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为充分发挥北京大学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优势,为学生提供跨学科学习的机会,使学生获得更好的学习和成长体验,北京大学继续推行主辅修制和双学士学位制,并于2017年1月制定了新版《北京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附件1)和《北京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附件2)。根据以上规定,医学部教育处启动2017年度医学部本科生申请辅修/双学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整体原则

  1. 2015级和2016级本科生可申请辅修和双学位专业,并执行2016版辅修/双学位教学计划,每人只能选修一个辅修或双学位专业。

  2. 修读辅修/双学位期间,每学期修读学分的要求:

  辅修:每学期修读学分≤6学分

  双学位:每学期修读学分≤9学分

  3. 辅修/双学位课程与同专业主修课程同质要求,同质管理。

  4. 辅修/双学位教学计划与主修专业教学计划中必修课程内容相近或相同时,学生应按照院系规定选修其他课程取得相应学分,重复修读内容相近或相同的课程成绩无效。

  5. 学生修读辅修专业课程取得的学分可以计入主修专业毕业要求的选修课学分,但不能替代专业限选课和必修课学分。

  6. 从2017年起,辅修/双学位和主修专业的成绩要协同管理,学生选修的课程(含主修和辅修/双学位)不及格数量达到学术警告或退学标准的,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凡受到学术警告(学业预警)者,主修专业和辅修/双学位专业所在院系均有权终止其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习资格。

  二、报名流程

  1. 招生信息:

  本年度辅修/双学位招生相关信息详见北京大学教务部网站:http://dean.pku.edu.cn/pkudean/( 《2017年北京大学各院系辅修/双学位招生通知》)。各院系报名时间以院系招生简章为准,具体细节可以咨询各院系主管辅修/双学位的老师。

  2. 报名对象:

  2015级、2016级本科生,学有余力、修满第一学年主修专业课程后可报名。拟降级转专业随2017级学习的学生此次不能申请辅修/双学位专业。            

  3. 报名和录取工作:

  (1)学生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申请辅修/双学位报名表》(附件3)1份,并于4月18日11:00前交各学院(部)教学办公室,在本部学习的大一学生交至医学预科管理办公室。

  (2)各学院(部)教学办公室4月18日下午5:00前将学生报名材料上交至教育处。

  (3)教育处汇总学生报名信息,并在双学位报名表上加盖公章,4月19日前将材料返给各学院(部)教学办公室/医学预科管理办公室。

  (4)申报双学位的同学在大学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申报后(4月20日开始),再持报名表及拟申请学院所要求的材料,在本部接收学院要求的报名时间内向接收院系报名。

  申报辅修的同学可直接在大学教务系统中选修辅修课程。

  具体双学位网上申报操作方法见大学教务部网站;辅修选课时间大致在每学期末,具体时间和选课方式请自行关注大学教务部网站(网址:http://dean.pku.edu.cn/pkudean/)。

  (5)各接收院系根据自身时间安排完成对修双学生的考核、公示拟录取名单、在系统中完成拟接收的审核标注,具体时间请关注各学院招生简章;8月底,教务部进行网上终审。

  (6)接收院系通知被录取修双学生交费、注册、选课等具体事宜。

  三、提醒事项:

  辅修/双学位课程与同专业主修课程同质要求、同质管理、同堂上课,且主修专业和辅修/双学位成绩的协调管理,所有成绩如实列入成绩单中,共同计入GPA计算,对于申请奖学金、推免研究生、进入二级学科、就业等均会产生影响。请同学们一定认真衡量自身的学习时间与学习能力,慎重考虑,切忌盲目跟风。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育处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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