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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部教育处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3

摘要:

医学部教育处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

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育处〔2021〕教字第17

 

医学部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以及学校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医学部本科教学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准备

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统一防疫部署,按课程表的教学安排、既定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统筹谋划,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超星“学习通”平台等方式加强课程建设,保证本科教学工作线上线下有机融合。任课教师线上线下同步备课,认真组织教学、辅导答疑等工作。要加强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学习平台优势,提高学与教的效果,支持学生运用多样化在线平台培养和提升自主学习能力,确保线下教学安全和线上教育质量。

二、教学方式

原则上采取线下教学模式。有选课学生无法返校的课程,教师应当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授课模式。即教师根据既定授课时间地点实施线下教学,同时实施线上教学(如课程直播),保证未返校选课学生达到同等学习效果。线上教学建议采用“超星直播客户端”随堂录屏/录音。

为保证授课效果,克服如网络不稳定、学生有时差等困难,建议课程直播结束时选择“允许回看”,在学习通平台相应课程空间内保存视频,供选课学生学习。

教师亦可根据课程特点选择其他方式、平台等进行线上线下共同授课。

课程考核应根据学生学习和返校情况,加强过程性评价,合理选择考核组织形式。有选课学生无法返校的课程(特别是现阶段留学生轨道),教师可采用线上考核模式。

三、教学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2021学年秋季学期医学部所有本科课程均应做好线上线下教学两手准备。即无论采取何种教学模式,教师均应建设线上课程且与线下课程进度保持一致,保证线上课程建设的完整性,包含与选课学生建立线上课程联系、准备完整的线下课程资料等。建设线上课程或直接采用线上授课模式,选用教学平台、具体组织课堂形式、教学要求等均可参照20202月发布的《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教育处20202号文件)执行。

四、有关任务

授课教师及主要教学服务管理相关单位具体任务如下。

(一)医学部教育处

医学部教育处负责医学相关专业本科教学整体安排、与相关单位协调、为教师提供教学相关协助、突发情况处理等工作。

(二)各教学单位

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开设课程管理、传达大学本部及医学部教学工作安排、组织教师开展在线教学研究等工作。

(三)教师

1. 教师负责做好备课工作,开展线上线下同步课程教学工作。课程中有学生因疫情无法返校或进入教室上课的,应及时明确线上授课方式及教学要求。

2. 熟悉教学平台、直播客户端的操作。授课教师需要观看平台使用的相关学习内容,加强对平台功能模块、使用操作的熟悉程度,可提前到逸夫教学楼教室中试用直播客户端。

3. 所有本科课程主讲教师应于首次上课前登录学习通,激活相关课程,管理选课学生名单。

4. 含实验、实践或见习、实习的课程应当依据防疫形势调整授课安排,可视情况调整理论和实践的顺序授课。

五、其他事项

1. 教室进出与使用。教学单位应引导学生按照教室管理服务中心的安排,完成防疫相关要求。

2. 疫情防护相关提示。教师应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协助学生做好相关工作,如提醒学生佩戴口罩、适当开窗通风等。

3. 未尽事宜,由医学部教育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2801252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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