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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本溪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仅限北大、清华)
发布时间:2016-06-14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本溪市人才驱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发挥人才作为创新第一资源的优势,加速推进本溪新一轮振兴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法规,结合高新区实际,拟面向社会(校园)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5人,均为事业编制。学历层次、专业类别、专业名称、引进人数等相关信息详见2016年人才引进计划(附件1)。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人才引进对象为非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报名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16年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并于资格审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引进人员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学位,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国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技术带头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人选;博士研究生导师;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学位,且在本科阶段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专业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具有海外硕士学位及以上的留学回国人员,其海外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四)具有国家“985工程”院校(不含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引进人才政策

1.新引进人才享受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各项待遇。

2.新引进的博士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等相应层次人才,给予40万元购房补助(或安家补助),并连续3年享受每月2000元人才专项资金资助; 新引进的硕士层次人才,给予20万元购房补助(或安家补助), 并连续3年享受每月1000元人才专项资金资助;新引进的国家“985工程” 院校(不含独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给予10万元购房补助(或安家补助)。

上述人员按照《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7号)规定办理助学贷款的优秀贫困毕业生,其助学贷款及利息给予全额补贴。

凡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期合同,服务期满后表现优秀的县(区)人员,可优先向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流动,事业单位满足调任条件人员可调任机关。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16年7月31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填写《本溪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自荐(推荐)表》。报名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自荐(推荐)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

(二)考核

高新区人社局成立考核小组,根据报名人员本人提供的信息,与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考核。

(三)考试

本科需参加笔试、面试,硕士、博士只需参加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高新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合格将进行考核程序,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2.考察工作由高新区考察小组完成,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组成员共同研究并提出考察结论建议。撰写个人考察材料,并由考察组成员签名。考察结束后,形成总的考察意见统一上报市人社局。

(五)公示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报考单位、引进职位、引进计划、面试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工作人员见习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签订引进协议,办理引进手续

按事业单位人员办理录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七)兑现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行兑现相关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颖、杜婕、满莹莹

联系电话:024-45858053

024-45858050 

邮箱:bxgxqrc@126.com

地址:本溪市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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