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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材管理供应试行办法 |
发布时间:2009-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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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教材订购、印刷、发行工作的管理和供应,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订购 1、教材服务中心负责订购各专业本科生使用的教科书、实习实验指导书,研究生及各类大专生、中专生使用的基础课的教科书。 2、各教研室应依据《北京大学医学部教材选用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确定所开课程、选用教材名称,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教材选用审批表》报教育处备案。 3、教材中心每年于六月预订秋季开学用书,一月预订春季开学用书,接到教材征订目录后,由教材服务中心通知各学院(系)组织任课教研室选用填写《教材采购申请单》,送教材服务中心复核订购数量及使用计划。若采用征订目录以外的教科书,也同时填报,以便及早联系预订。 4、为了避免教材积压浪费,各教研室应慎重选订教材和教材数量。己预订和购入的教材,不得因授课教师的更换或其它原因而随意变更。若更改教材选用计划,应重新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教材选用审批表》,重新申报、审批,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教研室承担。 5、凡我校教师参加校外编写教材,教材服务中心只负责订购学生实际用书的数量,不承担任何包销任务。 6、未经教材服务中心同意,教研室以及教师个人不得向外订购学生用的教材。 二、教材印刷 1、教研室对新学期要印刷的教材辅助讲义、实习实验指导,需填写《教材委印申请单》,经负责教学的领导审批同意后,送教材服务中心复核印数,为保证使用,一般在使用前三个月交稿。 2、试卷印刷由专人负责到指定的地点统一印制,由教材服务中心统一结算。 三、教材废弃 各教研室选用和编写的教科书、实习指导书,必须按计划使用完后,再订购和印刷新的教材。因此,教研室应充分考虑教材变动情况,慎重掌握订数和印数。如库存教材不够满意时,只要有办法补救的(如增印若干补充章节或新的实验等),就是尽量继续使用。实在无法使用的教材,教研室应详细填写《教材废旧购(印)新申请单》,申明理由,经教研室主任、学院(系)领导、教育处长签署意见,方可废旧购新或废旧印新教材。如数量较大,须报请主管校长批准。 四、教材发行 1、确定书目:为了做好开学准备,适应教学任务及教材选用上可能发生的变动,防止遗漏或错售,请各教学办公室于每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内,将下学期各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及各类大专班所开设的各门课程使用的教科书、实习实验指导的版本情况,填写《教材选用通知单》正式通知教材服务中心,以便及早检查教材落实情况,教材服务中心据此通知学生购书。 2、教材一律按采购、委印申请单上提出的使用计划出售。 3、教材领用办法: (1)外购和自编教科书、实习实验指导书,有任课任务的教师每人发给一册,由教研室领取。 (2)各种进修班、函大班、代培班等教师用书,由各种办班经费支出,计财处转帐。 (3)承担外单位讲课的教师所需的教材、试卷,教材服务中心不免费供应。 (4)学科内容有密切联系的邻近学科,因教学需要可由教研室提出申请,存教研室公用,经费由教研室支付转帐。 五、原《教材供应管理暂行办法》撤消,以此为准。 北大医学部教材服务中心 二00二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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