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5
各相关学院(医院):
现启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临床专业选修课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阶段专业选修课
1. 开课对象为已进临床学院的本科学生(19、20级临床医学生)。
2. 开课方式有两种。A.医学部统一安排上课时间、地点,允许跨院学生选课,原有课程见附件1,供参考;B.各院给自己学生开设的选修课。
3. 两类选修课均需申报(申报格式见附件2),医学部统一选课的课程,需填写希望开课周次(1-9周或10-18周)与星期(周一或周三)。
4. 如有新开课程,请申报同时填写《医学部临床选修课开课审批表》(见附件3)。
5. 两类选修课等效,学生均可选择,修完培养方案要求学分。五、八年制学生应在本科毕业前修满6学分,六年制学生应在毕业前修满4学分。
二、八年制二级学科阶段临床研究技术和方法学类限选课
1. 开课对象为二级学科阶段的八年制学生(16、17、18级临床医学生)。
2. 开课方式有两种。A.医学部统一安排上课时间、地点,允许跨院学生选课;B.各院给自己学生开设的科研类课程。
3. 仅A类课程申报(申报格式见附件2),填写希望开课周次(1-9周或10-18周)与星期(周一或周三)。B类课程由各临床学院管理。
4. 如有新开课程,请申报同时填写《医学部临床选修课开课审批表》(见附件3)。
5. 两类课程等效,学生均可选择,修完培养方案要求的4学分。
请各学院(医院)于5月24日前将开课情况反馈邮箱jxgl@bjmu.edu.cn。感谢各位老师的支持,如有其他需要随时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2801790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育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