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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1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八年制学生毕业考核及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8

摘要:

教育处(2019)教字3

各相关临床学院、教学医院:

在各学院的共同努力下,2011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八年制学生即将完成二级学科的学习任务,进行毕业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请各学院按照要求,进行2011级八年制学生的毕业考核和答辩组织工作,做到规范操作,严格审核。

为更好的组织和规范毕业考核及论文答辩相关工作,医学部教育处就相关事宜做如下要求:

1. 考核内容及要求

思想品德考核、毕业综合评定、临床能力毕业考核的内容及要求,参见《关于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八年制学生二级学科培养相关问题的管理规定》中的相关内容。

2. 学位论文答辩

1)申请条件

学生完成八年制二级学科培养要求,申请思想品德考核和综合评定,合格后可申请临床能力毕业考核和论文答辩。

2)申请程序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导师及各学院教学办公室审核同意,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后,可参加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

3)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

答辩委员会组成参见《关于对学位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的规定》。根据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论文的要求,由委员会按照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组织论文答辩。

全部八年制学位论文均需参加匿名评审,实施办法参见《北京大学医学部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办法》。

4)答辩程序

八年制学生论文答辩程序,参见《北京大学医学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八年制学生论文答辩程序》(见附件1)。

5)答辩资料

关于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毕业论文答辩资料相关事宜,参见《关于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学生学生毕业答辩相关要求的说明》(见附件2)。

毕业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表格请于医学部教育处网站下载(八年制考核及答辩表格2019版)。

 

不尽事宜,请致电医学部教育处教学管理办公室,电话:82801790。教务相关事宜,请致电学籍管理办公室,电话:82805357

 

附件1 北京大学医学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八年制学生论文答辩程序

附件2 关于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学生毕业答辩相关要求的说明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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