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7
2023年北京大学部分院系开设了辅修、双学位专业,请有意向修读辅修或双学位的学生仔细阅读《北京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北京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和相关院系教学计划(供参考,个别院系会有调整)、双学位报名条件、学术要求,结合自己实际情况慎重选择。
具体说明如下:
1、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精神,双学位只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辅修专业在其主修毕业证书中标注。
2、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同质要求、同质管理”,根据学校规定,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应是主修专业学有余力的学生。对于主修课程有不及格的学生建议先学好主修专业课程。
3、计划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请根据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和相关要求自行在每学期选课阶段选课,选课前要清楚课程的先修课要求和修课顺序,合理选课。
4、计划修读双学位的学生,请按各院系招生方案申请报名。2023年可申请双学位的是2021级和2022级在学本科生(不接收转专业等异动降级到2023级的在籍学生)。
5、每人只能选修一个辅修或双学位专业。
6、学科相近的专业不能互相作为主辅修或主修双学位专业。交叉学科专业或项目的学生,不能修读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辅修或双学位。具体要求见院系招生方案或咨询相关院系。
7、双学位系统开放申请时间为4月19日至5月9日,各专业报名时间以院系招生方案为准。报名流程见双学位申请流程和院系具体安排。如有疑问,请向各院系咨询。
8、开设双学位的院系在5月10日至5月21日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5月22日至5月28日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5月29日至6月2日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初审审核。本学期成绩录入完成后(8月底)进行院系复审和教务部终审,届时学生通过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教务部
2023年4月17日
注:医学部拟报名的同学,请关注教务部相关通知,并在本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