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培养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联合培养
推荐新闻
关于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学生赴牛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8

摘要: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4年高层次医学创新人才培养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医学部将开展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需符合的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高层次医学创新人才合作培养合作项目》 中规定的申请条件(附件2)。

  二、参加人员

  申请人应为在读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学生,申请时应已获得本科学位证书,或可在牛津大学2024 年秋季入学前获得本科学位证明。

  三、申请办法及选派程序

  1、申请办法和程序详见《高层次医学创新人才合作培养项目》(附件2)。

  2、需准备的材料见附件3。

  3、申请人填写《医学部赴境外大学培养项目学生申请表》(附件4),导师签字、所在学院教育处盖章,11月13日下午4:00前交医学部教育处。

  学院教育处汇总本院申请人信息,填写《医学部学生申请境外大学培养项目汇总表》(附件5),并于11月13日下午4:00前发送电子版至xujin1602@126.com。

  4、申请人需参照《牛津大学提供的研究课题清单》(附件6)确定拟研究课题,并与导师联系。

  5、2024年11月10-16日之间,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并在11月16日10:00前将纸质材料和《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7)交教育处(A4 纸打印,按顺序用夹子夹好)。

  6、录取结果将于2024年6-7月份公布在留学基金委网上。

  四、派出及管理

  1、获得批准的学生出境前办理保留学籍手续(最长保留学籍时间为5年),学生在境外完成学业后回医学部继续以长学制学生身份在医学部临床相关学科进行二级学科培养,并通过相关考核和答辩后授予临床医学博士学位(MD)。学生不按期返校,将取消学籍,按退学处理。

  2、其他在外事务均按照国家公派留学要求执行。

  如有疑问、建议,可联系医学部教育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地址:医学部行政1号楼231室,联系人:徐锦 电话82805357,邮箱xujin1602@126.com。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育处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