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15
1.所有考生均应按照学校(考点)要求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并如实报告监测情况,接受学校(考点)规定的健康、行程证明检查。
2.考生应适当提前有序进入考点,考点内保持1米以上的间隔距离,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直接进入考点。
3.考生在考点内应全程佩戴口罩(不建议佩戴N95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应临时摘下口罩。
4.考生入场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与准考证上一致的身份证件;禁止将手机、其他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及考试用书、参考材料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
5.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入场,按弃考处理。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在指定考试用机上按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录、测试设备、作答;考试结束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开考场。
6.考试期间考生须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管理人员安排。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取消继续考试的资格,成绩无效:
(1)使用伪造或虚假身份证件;
(2)进入考场后,未按要求对考试设备进行测试;
(3)在考场内大声喧哗、吃食物、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未经监考人员许可离开考场;
(6)对考场工作人员有言语或肢体冒犯或攻击行为;
(7)损坏考试设备,包括并不限于计算机、耳麦等设备;
(8)协助他人作弊,代替他人考试或者请他人替考;
(9)以任何媒介复制任何部分的考试材料;
(10)窃取或试图窃取考试材料;
(11)其它违规的情况。
如果在考试成绩发放之后发现考生曾在考试当天参与作弊,该考生的考试成绩将被取消。
7.考试期间考试系统出现问题时,考生须及时举手示意,经系统管理员和监考员确认后认为本场不能排除系统故障,将安排其至另外场次进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