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绩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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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点计算公式

发布时间:2020-11-12

摘要: 绩点计算公式

学校采用平均学分绩点(GPA,Grade Point Average)作为学生学习质量的参考标准(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学分数)。百分制分数转换绩点的公式如下:

  课程绩点=4-3(100-X)2/1600(60≤X≤100)

  其中:X为课程分数,100分绩点为4.00,60分绩点为1.00,60分以下绩点为0。

  学期或总评平均学分绩点(GPA)=所学课程学分绩点之和÷所学课程学分之和。

  非百分制课程成绩,综合性考试、毕业论文成绩等均不参与平均学分绩点(GPA)计算。EX、I、IP、P、NP、W 均不参与平均学分绩点(GPA)计算。

  同一课程每次考核成绩均计入平均学分绩点。

 

详见:北京大学本科生成绩评定和记载办法  http://jiaoyuchu.bjmu.edu.cn/xsfw/kshcj/ksjlyzd/21079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