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教学医院:
现将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
一、名额分配
各学院(部)名额(不含2008级医学预科学生)分配如下:
学 院 |
名额(人) |
学院 |
名额(人) |
基础医学院 |
14 |
北医三院 |
4 |
药学院 |
7 |
口腔医院 |
3 |
公卫学院 |
5 |
积水潭医院 |
2 |
护理学院 |
2 |
北京医院 |
1 |
公共教学部 |
2 |
中日友好医院 |
1 |
北大医院 |
5 |
民航总医院 |
1 |
人民医院 |
4 |
航天中心医院 |
1 |
总人数 |
52 |
二、评选办法
请各单位在组织学生进行民主评议、素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根据各学院(部)奖学金名额,按照《北京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例》(附件1)推荐符合条件的获奖候选人。
三、评选程序
9月29日(周二)~10月9日(周五),各学院(部)推荐获奖候选人;
10月9日(周五)~10月14日(周三),各学院(部)将获奖候选人张榜公布,征求意见,并接受学生申诉;
10月14日(周三)下午5:00前,各学院(部)将评选结果上交,上交材料包括获奖学生的申请审批表(附件2,正反面R印,一式2份)及学院评审情况总结书面材料各1份,报至教育处学生教育办公室。
10月22日前,各学院(部)将获国家奖学金照片(数码照片)报教育处学生教育办公室。
联 系 人:方爱珍 郑凌冰
联系电话:82801553
电子信箱:xsjyk2009@163.com
附件:1、北京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例(草案) 北京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例.doc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北京 大 学 医 学 部
200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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