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2011学年医学部启动创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育处(2011)育字第40号
各学院(部)、教学医院:
根据校本部学生工作部统一要求,并依据本年度学生评优工作的实际需要,医学部决定首先启动本年度创新奖的评选工作;关于集体奖项及学生个人奖学金奖励的评选工作,将根据校本部学工部统一要求,在近期启动。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凡在我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参加学生在校状态综合评估合格的专科生、本科生、长学制学生均可参加学校奖励评选。
二、评选条件
创新奖申报不确定比例。
创新奖共设学术类、社会活动类、文艺类、体育类四项。凡申报创新奖者,必须是在全面合格的基础上,在学术、社会活动、文艺、体育等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1.学术类:著或合著学术著作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论文者;在学科竞赛中获得校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者或在科技发明活动中获得较高科技含量专利者;其它在学术领域取得足以获得创新奖荣誉称号的成绩者。
2.社会活动类:担任社会工作或组织、策划社会活动,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或为学校赢得很好的社会声誉者。
3.文艺类:在省市级比赛中,获得个人第一名者,或获得团体第一名中的主要成员;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者,或获得团体前三名中的主要成员。
4.体育类:在全国性比赛中(不含邀请赛)获得个人前三名者,或获得团体前三名中的主要成员;在大型综合性全国运动会中获得前八名者,或获得团体前八名中的主要成员。
三、参评程序
第一阶段:自荐及学院初审。
申报各类创新奖(包括:学术创新奖、社会活动创新奖、艺术类创新奖和体育类创新奖)的学生,直接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由该学院(部)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提出初评名单(推荐多名候选人的单位请注意标明推荐顺序)并认真填写附件1表格,并于9月12日(周一)中午12点前将表格的电子版反馈至学生教育办公室。
第二阶段:复审,即:医学部审核。
教育处核实申报资格后,再直接组织候选人统一填写《北京大学学生创新奖申报表》(附件2),并由候选人准备其他相关申报资料,需完整反馈纸版和电子版;后统一上报至校本部。
第三阶段:最终审核。
所有创新奖初评名单及申报材料需上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由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最终审核确定学生创新奖名单。申报创新奖未能通过、在校各方面表现又均合格者,各学院(部)可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
四、日程安排
创新奖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2日(周一)中午12:00,评审结果将在其他奖项评审前通知各单位。
请各学院(部)学办要认真组织好相关评优工作。
联 系 人:郑凌冰 段瑞阳
联系电话:82801553
电子信箱:xsjyk2009@163.com
附件 附件1 2011创新奖学院汇总表.xlsx 附件2 2010-2011年度创新奖申请表.doc
医学部教育处 学工部
201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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