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证丢失、磁条消磁事务补办的说明
1、学生证丢失或磁条消磁事务办理均集中在每年9月份,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2、办理流程:
(1)学生在学籍所属学院登记、交费、填写新的学生证并贴证件照;
(2)各学院9月底前将学生证、钱、登记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交教育处教务办;
(3)教务办在新学生证上加盖公章、钢印后返给学院。
3、费用标准:
(1)新学生证补办:工本费40元,磁条10元,合计50元;
(2) 补磁条: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