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林甸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中国温泉之乡——林甸,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建设“国际温泉名城”,面向各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各界专业人才发出诚挚的邀请,愿有志之士来林甸建功立业、共创辉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专业技术人才22名。其中医疗卫生类人才4名、教育类人才5名、畜牧兽医类人才6名、其它各类人才7名,详见《2012年林甸县事业单位急需适用人才引进计划》。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爱岗敬业。
2、具有一定专业素养,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高校毕业生应具有全日制一表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本科生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相关职业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原则上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12年林甸县事业单位急需适用人才引进计划》)。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31日。
1、现场报名:地点为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人才工作办公室(政府办公楼4楼433)。
2、网上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3、所需电子版材料:人才引进信息表,毕业证、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已获得的外语等级证或职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
(二)现场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面试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确定后发至申报人邮箱。由人才引进工作组到相关面试地点进行现场面试,按照引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审查申报人员资格条件,通过面试初定人选。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蓝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3、已获得外语等级证或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证书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专业测试
如引进岗位面试初定人选超过两人,由引进人才工作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测试,根据测试成绩等额确定该岗位引进对象。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侧重于拟引进人员工作或学业成绩、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需提交本人学籍档案。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1、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或正在立案调查的。
3、没有考核依据(个人档案)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在校期间违反学校纪律,受到处分尚未撤消的。
5、被确定为引进对象后未及时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
6、其它经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引进的。
(六)审批引进
1、经测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员,由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结束无影响的进行为期三个月实习。
3、实习期满,对于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同意引进的人员,签定三方协议,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岗位要求具有职业资格的,应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如不具有职业资格的,签定三方协议,在用人单位进行人事代理,且必须在两年内考取相关职业资格,否则两年期满予以解聘;对于引进的在职人员,工作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4、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同等条件优先引进。
5、具备相应职业资格人员同等条件优先引进。
四、有关政策及待遇
1、引进人才享受本县相应岗位同等待遇,引进的在职人员保留原有行政级别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引进人才在两年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后,可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3、引进人才按照相关干部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在林甸县最低服务年限五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自行辞职的,应负相应违约责任。
五、其它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林甸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面 试 地 点 及 时 间:另行通知。
投递电子版报名邮箱:ldxrcyj@163.com
联 系 电 话: 13204590753 0459-3310753
网上报名,请认真填写附表《林甸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信息表》,不准改变原表格式,并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应聘表见附件或到rc1111@163.com邮箱下载,密码:3310753
中共林甸县委组织部
2012年3月28日
附件1 2012年林甸县事业单位急需适用人才引进计划.xls
附件2 林甸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信息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