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医学部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优的通知
教育处(2014)育字第49号
各学院(部)学生办公室:
在医学部领导和各学院(部)的积极参与与大力支持下,2014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已经圆满结束。为了表彰在实践活动中表现出色的社会实践团队及个人,教育处、学工部现启动医学部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的总结、评优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推选表现突出的团队和个人继续参评北京大学及北京市各奖项。
本年度,该工作将分为三阶段进行。现将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 第一阶段(即日~9月11日):各学院总结、评优工作
(一)基本奖项设置及名额分配
各单位需认真总结本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择优推荐产生医学部级优秀社会实践团队、个人等奖项。
1、医学部级奖项
(1)优秀实践团队奖:各单位实践总团队数×30%;
(2)优秀领队奖(老师奖项):0-1名;
(3)优秀实践个人奖:各单位实践总人数×5%;
(二)反馈材料
1、团队总结:每支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均需上交一份(学院留存)。
2、优秀实践团队/个人奖总结:需反馈电子版总结,辅以课题成果资料及团队图片资料。其中:
(1)优秀实践团队/个人奖文字总结要求:
正文:word版,字数不少于2000字,要求突出实践主题、前期策划、实践过程与成果等;其中,团队含标题、实践团名称、学院;个人含标题、实践团名称、学院、班级与姓名;
摘要:150字以内的概况。
(2)图片资料要求:片分辨率在1280×960以上,JPEG格式。其中,
团队:5张,要求有代表性的、从不同角度体现实践活动特色与活动过程,文件名需体现照片核心内容并配有注释;
个人:1张,实践活动中的单人照。
3、学院实践概况:请各单位在总结本年度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基础上,上交一份学院概况,200-500字左右,含本单位组队数量、参与人数、实践整体设计思路等基本信息。
4、实际组队信息(附件1):请各单位将本学院实际组队的的基本信息重新整理、核实,反馈至学生教育办公室。
5、评优申报汇总(附件2):请各单位根据实际评优情况填写“医学部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评优申报表”,并按照参评比例标注参与医学部暑期社会实践评审会的团队。
以上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11日(周四)下午17:00点前,统一反馈至学生教育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9月12日~9月18日):医学部暑期社会实践总结与评优工作
在各单位总结、评优的基础上,教育处、学工部将组织开展医学部层面的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评优工作。为各学院师生搭建一个相互交流、借鉴的平台。与此同时,也为大家提供一个展示学院工作亮点和风采的契机。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审会时间、地点:
1、时间:2014年9月18日(周四)晚18:30~21:00;
2、地点:医学部逸夫楼报告厅(二层)。
(二)评选奖项和评选办法:
1、产生医学部级各奖项:各学院推荐的团队/个人,均自动成为医学部级优秀社会实践团队/个人。
2、推荐北大级优秀团队:按各学院推荐顺序选取前60%参加医学部评审会,评选结果的前60%将推荐成为北大优秀团队
3、推荐北大级优秀个人及领队: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均参与现场评审,评选结果中,前60%的个人推荐成为北大优秀个人,取排名靠前的领队推荐成为北大优秀领队。
4、市级奖项:名额待定,本次评审会结果将沿用。
(三)评审会内容
1、团队评优展示要求:
①形式:应用多媒体(以视频和图片为主、文字为辅),鼓励辅以文艺创作或现场展示等创新形式;
②时间:5分钟/团队(请严格掌握时间,现场计时);
③内容:有侧重的反映社会实践的内容、目的、意义或取得的成果等,按照此次实践的主题汇报,要求选取实践亮点,突出团队特色;
④评分细则:作为评优会现场评分标准,请各团队参考(附件3)准备。
2、个人评优要求:以20秒的个人视频(经合辑处理后会略有删减)现场展示,由评委现场打分。
3、医学部评审小组
医学部将成立暑期社会实践评审小组,评委由医学部领导、各职能部处,及各学院(部)党委副书记或学生工作负责老师,学生代表担任;评委依据现场表现打分,产生优秀社会实践团队、个人、指导老师及调研成果各奖项。
(四)参与人员:
1、医学部暑期社会实践评审小组;
2、辅导员及社会实践团队的主要负责老师
3、学生代表:包括团学联骨干及12、13级班长团支书等主要班团干部,每班至少三人;
4、邀请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及各位同学踊跃参与。
三、第三阶段(9月中下旬):推送参与北京市、北京大学评优
医学部教育处、学工部将根据评审结果,并参照大学统一要求,推荐参评市级及北大级各奖项。
联 系 人:于老师 郑老师
电子信箱:yuchen8778@163.com
联系电话:82801553
附件:
1:医学部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信息汇总表.doc
2:医学部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评优申报.doc
3:医学部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评优会评分细则.doc
医学部教育处 学工部
2014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