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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床、口腔八年制学生博士阶段国家助学金及学业奖学金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6-11-08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一、金额与发放方式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每年11月份一次性发放。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1250元/月,合计15000元/年,每年11月份开始按月发放当年度助学金,同时补发9、10月份助学金。

  二、评审过程说明

  根据国家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采取一年一评审的管理方式,其中明确规定学校应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于每年11月30日之前发放给学生。

  医学部临床/口腔八年制学生博士阶段的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由教育处负责,学业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一年一评,评审后才能发放。因此在每年9月份,会停止博士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根据学生进入二级学科情况,报送医学部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审定后再进行下一年度的发放。按照工作程序,发放时间一般在11月份。

  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学生应按时缴纳学费,未按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只有在学生缴纳学费后,才是学校正式注册学生,参评奖、助学金,获得相关的补助。请同学们根据相关要求按时缴纳学费。

  同学们可通过学校统一平台对本人收费情况及补助发放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具体操作指南可参考http://jcc.bjmu.edu.cn/fwzn2016/xsfsq/184103.htm。

  

  医学部教育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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