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北京市选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支教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等十部门有关文件通知,2008年继续开展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2008届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不含定向、委培)到本市公办中小学支教活动。选聘700名到朝阳、海淀、丰台、门头沟、昌平、大兴、房山、通州、顺义、怀柔、平谷区、密云、延庆县及燕山地区农村中小学支教。现将有关选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2008届应届毕业生。
2、符合留京条件:大学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学籍中无补考记录。
3、具备教师资格证者优先,(如无教师资格证,必须在录用后一年内考取)。
二、报名时间
2008年1月——3月13日。
三、报名方式
1、2008届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下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报名表》,填写报名表,下载并打印一式三份报送本院系进行审核。
2、请将院系审核过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报名表》一式三份在2008年3月13前提交医学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医学部行政楼209房间)。
3、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2008年3月13前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报名表》上报相关区县教委及北京市教委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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