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守则
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接班人和具有较高素质和能力的医药卫生工作者,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应自觉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一、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相结合,反对极端个人主义;
四、立志献身祖国医药卫生事业,培养高尚的医药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刻苦钻研业务,树立良好学风,掌握医药科学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努力做到政治坚定、技术优良;
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培养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
七、培养开拓创新意识,为发展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做贡献;
八、遵守学校及医学部各项管理规定,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
九、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十、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增进身心健康;
十一、勤俭节约,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
十二、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谦虚谨慎,诚实守信。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十三、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外事纪律。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育处、学工部
2001年5月 拟定
2012年11月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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