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09-2010学年奖助金、助学金
及减免学费、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评审工作的通知
北医(2009)部教字165号
各学院(部)及教学医院:
根据北京大学《关于做细做好2009年助学金和减免学费(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医学部相关管理规定,医学部将开展2009-2010学年奖助金、助学金及减免学费、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评审工作。经医学部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并符合不同奖助金、助学金及减免学费、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金、助学金项目: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113人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医学部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申请材料:
(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补充信息表;
(3)《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二)国家助学金:499人
1.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医学部将资助标准分为3档,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2.申请材料:
(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国家助学金申请补充信息表;
(3)《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三)专项奖助金、助学金:
1.仁和助学金:励志奖4人,每生每年5000元,用以资助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秀、勤奋进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奋进奖40人,每生每年2000元,用以资助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良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医学部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医学部奖助金、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感谢信。
2.“进知德善”助学金:20人,每生每年5000元,用以资助品学兼优、勤奋进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医学部奖助金、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
(3)感谢信。
3.维信助学金:4人,每生每年5000元,用以奖励品学兼优、勤奋进取的家庭经济困难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医学部奖助金、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
(3)感谢信。
4.协和助学金:10人,每生每年3000元,用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临床医学、药学专业的2009级新生。助学金按月发放,每月发放300元,寒暑假各一个月不发放。
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医学部奖助金、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感谢信。
5.博爱助学金:52人,每生每年6000元,用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2009级新生。
申请材料:
(1)《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博爱助学金申请表》;
(2)感谢信。
6.克凡助学金:1人,每年5000元,持续资助5年。用以资助家庭经济特殊困难(人均月收入低于150元)临床医学专业的2009级新生,备选学生5人。因该项助学金为持续资助,被资助人在每学期结束后,将本学期学习成绩单、个人学期总结和下一学期资助申请书报资助人审核,以决定下一学期助学金的发放。
申请材料:
(1)《北京华育助学基金会克凡助学金申请表》(附资助申请书);
(2)《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感谢信。
二、奖助金、助学金名额及额度分配方案:见附件1
三、减免学费:
可获得减免学费的学生为以下两部分:
1.“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第一学年按照《关于全部免收“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学费的通知》规定,由医学部免收全部学费;其他年级受助学生按照《关于做好2004年度“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规定,根据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决定本学年学费是否全免、部分减免或不予减免。即: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本年级全体学生前30%的学费全免,排名在31%-70%的学费减免一半,排名在71%以后的学费不予减免。
2.家庭经济特殊困难(人均月收入低于150元)的2009级新生:要限于孤残优烈的学生范围内。
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医学部减免学费申请表(必须本人手写);
(2)《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3)“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新生须持有原件、复印件,老生复印件)。
四、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总金额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原则上全部用于交纳学费。经医学部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贷过款)均可申请,各学院(部)请结合其他各项资助手段综合评定。
申请材料:
1.借款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
2.借款学生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
3.借款学生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
4.借款学生父母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
5.新生提供入学通知书复印件、老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6.学生本人及父母签字并由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本年北京大学医学部国家助学贷款信息附表;
7.由学院签字盖章的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学院领取表格);
8.以上材料采用A4复印纸复印。
五、评审工作具体安排:
1.请各学院(部)通知经医学部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教育处下载中心下载并填写相关奖助金、助学金项目、减免学费的申请表格,并按不同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学生成绩单需学院盖章)。下载表格的网址:http//jiaoyuchu.bjmu.edu.cn。助学贷款的申请表格由学院下发。
奖助金、助学金项目由学院按照名额及额度分配方案进行评审;减免学费的新生按照评审条件进行评审,老生按要求收齐材料并审核无误;经医学部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部)负责收集学生材料、审核无误并汇总。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学生资助中心。
2.评审截止时间:
国家助学贷款:请在10月19日前将学生资料及申请贷款学生名单汇总表交至学生资助中心,并将电子版汇总表发至qgzx@bjmu.edu.cn。汇总表内容:序号、姓名、学号。汇总表及学生资料请由低年级向高年级顺序排列、同年级班次由小到大顺序排列、同班级学号由小到大排列。
3.请各学院(部)在10月22日之前向学生资助中心报送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总结,在10月30日之前报送国家助学金的评审总结。两项总结字数均不得少于1000字,总结需加盖学院公章送至学生资助中心,由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并报送北京大学本部。
六、评审要求:
请各学院(部)依照《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北京大学医学部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试行)》、《北京大学医学部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北京大学医学部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试行)》、《北京大学医学部专项奖助金、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评审。
1.同一学年内学生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未获得其他大额资助的)在同一学年内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无偿获得资助(包括由政府、医学部、基金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捐资主体所提供的资助金)总额一般不得超过8000元人民币,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内无息借款等在内的全部资助总额每学年一般不得超过14000元人民币。
3.国家励志奖学金、仁和助学金励志奖、“进知德善”助学金及维信助学金用以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上述奖助金、助学金的评审需结合综合评估指标进行综合评审。
4.所有获得奖助金、助学金的学生的名单都要在学院(部)一定范围内公示,在评审时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5.各学院(部)要积极宣传各种奖助金、助学金的资助项目和额度,要通过本学院的学院大会、班会、通知板、BBS和网页等多种形式,确保每名学生都能及时了解奖助金、助学金基本信息和申请流程。
6.对于获得持续资助(如:协和助学金、爱心妈妈助学金等)的往届学生,如果家庭经济状况好转或有两门以上成绩不合格者(含两门),须调换给其他学生并报学生资助中心备案,对正享受持续资助且学籍发生异动的同学,各学院(部)应报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七、对奖助金、助学金感谢信的要求(字迹工整,不少于600字)
1.称谓(见下表);
2.本人的基本情况,家庭的基本情况(注意与申请表、经济情况调查表一致);
3.汇报一下近期的学习、生活、参加各项活动的情况,获得资助的感想,并对捐赠表达感谢(此部分是捐赠人最想了解的,请同学们写得生动、详实、富有感染力);
4.提倡手写,如果是打印的感谢信必须手写签名;
5.请在信的结尾注明姓名、院系、籍贯、专业、班级、年龄、通信地址、电话、电邮等信息。
感谢信的称谓如下:
助学金名称(按音序排列) |
感谢信称谓 |
博爱助学金 |
尊敬的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蓝色港湾置业有限公司领导 |
“进知德善”助学金 |
尊敬的刘诗来、孟坚、田小明、陈尚清先生 |
克凡助学金 |
尊敬的蒋有绎先生 |
仁和助学金 |
尊敬的仁和医院领导 |
维信助学金 |
尊敬的北大维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领导 |
协和助学金 |
尊敬的协和药业有限公司领导 |
附件:1.奖助金、助学金名额及额度分配方案
2.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从教育处--下载中心--学生工作栏目下载)
3.北京大学医学部各院系助学金汇总表(从教育处--下载中心--学生工作栏目下载)
北 京 大 学 医 学 部
200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