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处(2009)学字第49号
各有关学院(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及大学的工作部署,2010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正式启动,现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北京大学医学部2010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通知》(附件1),根据医学部有关规定,本科生(含临床、口腔医学专业长学制)学生报名申请通知如下:
一、 报名对象
1. 2004级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八年制)学生;
2. 2010年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及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八年制毕业生。
二、 报名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沟通交流能力,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异;
2. 申请境外大学需提供有效的TOEFL、GRE成绩或雅思成绩;
3. 学生自愿报名,对初筛合格者(按成绩绩点排名)由境外大学进行面试。
三、 选拔名额
1. M. D. Anderson Cancer Center, the University of Texas等11所大学10人(见附件2),其中应届毕业生3人;
2. 香港科技大学4-6人(限04级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八年制)学生)。
四、 项目管理办法
1. 经过审核(初筛和面试)获得资格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0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资助,由境外大学提供奖学金或免除学费,留学基金委提供一定资助。香港科技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全部由香港科技大学资助。上述两类学生,医学部均不提供在境外学习期间的相关费用。
2. PhD培养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
3. 2004级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生须按期完成本科阶段的学习,出境前学生须与医学部签订协议,并办理保留学籍手续(保留学籍四年)。如不能按期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取消联合培养资格。派出学生在境外大学学习完成后返回北京大学医学部,可继续以长学制学生身份在北京大学医学部临床相关学科进行二级学科培训,通过相关考核和答辩后授予医学博士学位(MD)。学生不按期返校,将取消学籍,按退学处理。
4. 报名学生须填写的申请材料见附件1和附件3,申请香港科技大学的学生只需填写附件3。可申请的境外大学培养项目见附件2。
5. 有关学籍和申请者身份等要求与研究生院关于《北京大学医部2010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通知》(附件1)不同之处,依据医学部教育处通知执行。
6. 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2月15日。请各学院组织相关学生报名,并于2009年12月15日前将报名学生的申请材料(附件1、附件3)送达医学部教育处教务办公室(行政办公楼231)。各学院填写本院“2010年医学部参加赴境外培养项目的学生汇总表”(附件4),并将电子版Email至zhouyf@bjmu.edu.cn。
五、 联系方式:
医学部教育处 周宇菲,电话82805357;
医学部国际合作处 张蕾,电话82805331(有关境外大学方面)。
本通知同时公布在医学部教育处网站http://jiaoyuchu2.bjmu.edu.cn/。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育处
2009年11月27日
附件1. 研究生院关于《北京大学医部2010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通知》及有关附件13份 附件1研究生院通知.rar
附件2. 2010年度医学部境外大学培养学生项目情况 附件2-2010年度医学部境外大学培养学生项目情况.doc
附件3. 医学部赴境外大学培养项目学生申请表 附件3医学部赴境外大学培养项目学生申请表.doc
附件4. 2010年医学部参加赴境外培养项目的学生情况汇总表 附件4学生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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