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处(2010)学字第 11 号
为帮助医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费用,顺利完成学业,在“爱心妈妈”助学团队的支持和赞助下,医学部设立“爱心妈妈”助学金。现启动2010-2011学年“爱心妈妈”助学金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基础医学专业(八年制)的二年级(含)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沟通交流能力,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每学年GPA>3.0。
二、资助人数、金额及期限:
1. 2010-2011学年资助医学部1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由“爱心妈妈”助学团队视当年募捐情况确定。
2. “爱心妈妈”团队资助金额一般为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学生从大三至大五共三个学年,二级学科阶段不予连续资助。“爱心妈妈”团队中的资助人单独资助学生等特殊情况,视资助人资助金额确定。
三、申请材料:
1. 《北京大学医学部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 学生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
四、工作流程:
学生自愿申报,交材料至基础医学院学办---学生资助工作评审小组初审、汇总---教育处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并组织学生面试---面试后,资助方确定最终资助名单及金额---公示---最终资助名单及金额反馈给学院---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发放助学金。
五、助后管理:
1.受助学生每学年开学一个月内,向教育处学生资助中心提供上学年的学生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和学年总结,由学生资助中心统一反馈给资助方。如果学生在受助期间学年GPA<3.0或有中途退学、休学、转学等,资助方不予连续资助。学生资助中心和基础医学院每学年需对连续资助的学生共同进行复审。
2. 在接受资助期间,受助学生如果出现需停发助学金的情况,按照医学部有关规定处理。
六、联系方式:
请学院组织相关学生报名,并于2010年4月15日前将报名学生的申请审批表、汇总表及成绩单交至教育处学生资助中心。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2805172 地点:学生宿舍3号楼-110
附件1:北京大学医学部奖助金、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 2010-2011学年 “爱心妈妈”助学金汇总表.doc
医学部教育处
201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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