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处(2012)学字第22 号
各学院(部)及相关教学医院教育处(教学办公室):
根据北医(2012)部教字37 号文件要求,为保证医学部毕业生质量,做好2012年度医学部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教学医院教育处(教学办公室)对2012届毕业生(含长学制本科阶段毕业)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进行认真审核,以书面形式提出毕业资格认定人数和学位资格认定人数,同时说明学生未获得毕业资格或学位资格的情况,填写“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初定呈报表”和“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1、附件2)并对于未能获得毕业资格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在6月12日前提交医学部教育处。
凡是资格初定过程中出现的错误由相关学院(部)、教学医院教学办公室负责。
二、医学部教育处负责组织、协调医学部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小组进行集中复审;形成最终决议,核准毕业资格,学位资格报医学部学位委员会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