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教学医院:
按照北京大学的统一部署,依据《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及标准》(试行)规定,现启动2012-2013学年医学部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校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下简称申请学生)均须登录医学部学生资助中心网站(http://xggl.bjmu.edu.cn:8081/)(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12345,请及时修改密码),按照规范流程完成相关的填写工作: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
(1)具体流程:进入【学生信息管理】模块---个人信息维护---保存。
(2)网上信息必须与《调查表》一致,9月11日该模块关闭,信息将不得修改。
(二)《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认定表》)(1)具体流程:进入【经济困难学生管理】模块---“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点击增加---填写申请理由---保存---下载(表格自动生成的内容不可修改)。
(2)《认定表》须打印后提交学院,已交《认定表》学生不需再次提交。
二、学院评议:
各学院(部)应以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为依据,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行为、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及学生已获社会资助情况,经充分讨论后最终确定困难等级,并在《认定表》上签署认定决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生须提交材料:
1、《调查表》一式两份,学院留存一份;
2、《认定表》一份;
3、北京生源学生须附《北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简称《低保证》)复印件。
(二)认定标准: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个档次。家庭人均月收入在520元(含)以下,300元以上认定为一般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00元(含)以下, 150元以上认定为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50元(含)以下认定为特殊困难。
2、未交《调查表》、《认定表》的学生原则上不能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三、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部)须及时登录学生资助中心网站完成经济困难学生的审核工作,于2012年9月14日前结束认定工作并将申请材料(《调查表》、《认定表》等其它迩氩牧希?/SPAN>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1)交至医学部学生资助中心(综合服务楼549室),《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xszz@bjmu.edu.cn。
(二)联系人:罗老师,电话:82805172。
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资助中心
2012年9月5日
附件1:
(学院)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序号 |
学院 |
专业 |
年级 |
学号 |
姓名 |
困难等级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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