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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版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2012-2013学年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庭经济困
发布时间:2012-09-05 发布人:学生资助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各学院()、教学医院:

按照北京大学的统一部署,依据《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及标准》(试行)规定,现启动2012-2013学年医学部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校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下简称申请学生)均须登录医学部学生资助中心网站(http://xggl.bjmu.edu.cn:8081/)(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12345,请及时修改密码),按照规范流程完成相关的填写工作: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

1)具体流程:进入【学生信息管理】模块---个人信息维护---保存。

2)网上信息必须与《调查表》一致,911日该模块关闭,信息将不得修改。

(二)《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认定表》)(1)具体流程:进入【经济困难学生管理】模块---“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点击增加---填写申请理由---保存---下载(表格自动生成的内容不可修改)。

2)《认定表》须打印后提交学院,已交《认定表》学生不需再次提交。

二、学院评议:

各学院(部)应以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为依据,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行为、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及学生已获社会资助情况,经充分讨论后最终确定困难等级,并在《认定表》上签署认定决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生须提交材料:

1、《调查表》一式两份,学院留存一份;

2、《认定表》一份;

3北京生源学生须附《北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简称《低保证》)复印件。

 

(二)认定标准: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个档次。家庭人均月收入在520元(含)以下,300元以上认定为一般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00元(含)以下, 150元以上认定为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50元(含)以下认定为特殊困难。

2、未交《调查表》、《认定表》的学生原则上不能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三、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部)须及时登录学生资助中心网站完成经济困难学生的审核工作,于2012914日前结束认定工作并将申请材料(《调查表》、《认定表》等其它迩氩牧希?/SPAN>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1)交至医学部学生资助中心(综合服务楼549室),《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xszz@bjmu.edu.cn

(二)联系人:罗老师,电话:82805172

 

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资助中心

                                                  201295

附件1

          (学院)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序号

学院

专业

年级

学号

姓名

困难等级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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