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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版通知公告  
关于2014-2015学年度本、专科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
发布时间:2014-06-25 发布人:学生资助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学部本、专科生勤工助学工作,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功能,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现启动20142015学年度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能提供本、专科生助学岗位的各单位或系室均可申报,岗位类型可分为科研助理、管理助理、教学助理、服务助理等。

二、岗位设置原则与要求

(一)勤工助学岗位设置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设置,确保岗位设置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二)勤工助学岗位可设科研助理、教学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服务助理等;鼓励、支持各教研室/实验室设置适合本、专科生的教学助理、科研助理岗位。

(三)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时应充分考虑学生学习及工作的特殊性,岗位工作时间主要为课余时间、周末、节假日等,不能与学生的学习时间相冲突。不得让学生从事危险性、有害身心健康的、不便于学生参与的工作。

(四)勤工助学是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资助育人的重要载体,勤工助学岗位聘用时应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在工作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的培养。

(五)原则上学生每周参加勤工助学的总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能超过40小时(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原则上每年需申请一次。学生资助中心对各岗位设置申请进行审批。

(七)此次岗位设置申报均为固定岗位,岗位提供时间应至少保证一个学期。

三、报酬标准与管理

报酬标准:201491日起,报酬标准提高为17/时—30/时(或按工作量换算成月工资),具体报酬在设岗时由学生资助中心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承担方式:学生资助中心与用人单位报酬共担,其中学生资助中心承担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总额不超过600//月,具体共担比例在岗位申报时双方协商确定。

报酬发放:学生资助中心每月负责汇总,报送计财处,次月发至学生银行卡中。

四、岗位申报、审批与录用程序
(一)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勤工助学岗位需求,填报《北京大学医学部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见附件),不同工作类型分别申报。

(二)《北京大学医学部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经用人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于77日前将打印版(一式二份)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综合服务楼549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szz@bjmu.edu.cn
(三)学生资助中心审批后,91日前将审批结果反馈给各用人单位,召开用人单位培训会。用人单位94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具体操作通过培训会告知】。

(四)学生资助中心发布岗位信息,召开勤工助学岗位说明暨动员大会。

(五)98日前,学生通过资助中心系统平台完成岗位申请。

(六)912日前,用人单位根据学生申报情况,安排面试或直接录用,双方直接对接。

(七)用工。

五、其他说明

(一)第一、二、三、四、五临床医院和口腔医院相关部门及科室岗位申报可直接咨询所在医院的教育处本科生办公室。

(二)学生资助中心对勤工助学采取的是动态管理模式。若所招人员不够或有其他临时岗位,学生资助中心会进一步发布相关信息。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罗友晖             联系电话:82805172      

 附件 北京大学医学部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doc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育处 

201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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