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15年春季学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启动,认定结果将作为申请2015—2016学年助学金的依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生范围
医学部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本科生(含长学制)。
注:(1)2015届毕业生不再进行认定;(2)因研究生已实施全面收费政策,2015年秋季学期进入研究生阶段的学生需要申请认定(含2010级临床、口腔、基础、预防及2011级药学长学制学生;(3)已获较多资助款,足以满足下学年学习生活需要的同学建议不再申请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二、申请流程
1、拟申请认定的学生需登录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资助中心管理平台,在“学生信息管理”处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处提交“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注:请务必进行此操作,否则不予认定。(具体操作方式可参考“学生资助中心网站——工作流程——《10-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资助中心网站使用说明2——学生》”)。
2、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2015年)》与《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5年)》。
3、学生将要求提交的材料按时交至所在学院学生办公室/教育处。
4、学院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结果登录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资助中心管理平台,在“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处进行网上审批,同时从系统中直接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名单》。
5、学院应将初审认定结果在班级范围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学生资助中心。
6、学生资助中心对各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并将认定结果反馈至各学院。
7、学生可在学生资助中心管理平台“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处及学生资助中心网站查询认定结果。
三、需提交的材料
1、《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2015年)》(一式三份,均需加盖公章,其中学生本人留存一份)。
2、《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5年)》(一式一份)。
注:(1)两表均见附件或从学生资助中心的下载中心中下载。请务必填写要求的表格,其他各类型的表格一律不认。
(2)填写表格前请仔细查看填表说明与注意事项,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材料中存在明显错误或疏漏的,可以不进行认定。
(3)务必如实填写,医学部学生资助中心对相关信息进行回访,并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一经查实有虚假信息,将取消困难学生认定资格与各类助学金的申请资格,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所在学院。
四、提交材料时间
1、2015年3月16日前将《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2015年)》(一式二份)与《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5年)》(一式一份)交至所在学院(部)学生办公室。
2、2015年3月31日前各学院(部)将学院初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2015年)》(一份)、《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5年)》(一份)与加盖学办公章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名单》(一份)交至医学部学生资助中心。
附件1: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015年).doc及填表说明
附件2:北京大学医学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5年).doc
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资助中心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