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医学部勤工助学工作改革自2014年7月启动后,在学生报酬、岗位设置、能力培养等方面均有了很大的提升。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及能力的培养,满足学生参与勤工助学工作的强烈需求,现启动2015—2016学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医学部本部及各附属医院,凡能提供本科生助学岗位的机关、教研室、研究所、中心、项目组、教师等均可申报,岗位类型可分为科研助理、教学助理、管理助理、服务助理等。
二、岗位设置原则与要求
(一)勤工助学工作是提升学生能力的重要平台与渠道,用人单位在用工过程中需关注对学生的培养与指导。
(二)勤工助学岗位分科研助理、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和服务助理等;特别鼓励、支持各研究所、中心、教研室、实验室等设置适合本科生的教学助理、科研助理岗位。
(三)用工时应充分考虑学生学习及工作的特殊性,岗位工作时间主要为课余时间、周末、节假日等,不得影响学生正常学习。不得让学生从事危险性、有害身心健康的、不便于学生参与的工作。
(四)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原则上每年7月份重新申请一次。学生资助中心对各岗位设置申请进行审批。
(五)此次岗位设置申报均为固定岗位,岗位提供时间应至少保证一个学期。
(六)勤工助学岗位面向全体本科生开放,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报酬标准与管理
报酬标准:20元/时—35元/时(或按工作量换算成月工资),具体报酬在设岗时由学生资助中心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承担方式:学生资助中心与用人单位报酬共担,其中学生资助中心承担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总额不超过600元/岗/月,若有特殊情况需在岗位申报前与学生资助中心协商确定。
报酬发放:每月由用工单位上报、学生资助中心汇总,报送计财处,次月发至学生银行卡中。
四、岗位申报、审批与录用程序
(一)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勤工助学岗位需求,填报《北京大学医学部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见附件),不同工作类型分别申报。
(二)《北京大学医学部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经用人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于7月17日前将打印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综合服务楼549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szz@bjmu.edu.cn。电子版需留底,以备系统报送时使用。
(三)因学生资助中心系统管理平台正在全面改版、升级,预计于9月重新上线,系统操作、录用流程将有较大调整,具体事项将在秋季学期开学后进一步通知。
五、其他说明
(一)欢迎第一、二、三、四、五临床医院和口腔医院的等相关部门及科室申报岗位,可与所在医院的教育处本科生办公室联系或直接咨询医学部学生资助中心。
(二)部分单位需要临时助理或阶段性的科研助理,亦可通过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岗位设置权限,由学生资助中心协助人员招聘。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罗友晖 联系电话:82805172
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资助中心
201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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