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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高校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的要求,应届毕业生(含长学制本科阶段结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照片采用规定格式,由中国图片社按要求完成照相工作。电子注册信息将用于毕业证书制作、就业派遣证打印等工作,如不准确,将对毕业生就业、继续深造带来重大影响。
为更好地完成医学部2016届本专科毕业生和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八年制)博士毕业生毕业相关工作,教育处启动毕业证照相和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工作。此次毕业生照相和电子信息核对工作将同时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与学生:
l 08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八年制博士毕业生(本科阶段毕业照无效);
l 11级临床、口腔、基础医学八年制,预防医学七年制(本科阶段结束);
l 12级药学六年制(本科阶段结束);
l 11级医学英语五年制本科毕业生;
l 12级护理学、医学实验、医学检验四年制本科毕业生;
l 10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六年制本科毕业生(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
l 13级临床护理三年制专科毕业生;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26日9:00-11:30,12:30-17:00
2015年12月27日9:00-12:30
地点:医学部逸夫楼723室
三、毕业生照相相关安排:
(一)学生现场交费、签名、照相,20元/份/人(2寸8张)
(二)注意事项:
1.在学校规定的照相时间内,学生如不能按时拍照,则必须自行前往宣武门外大街中国图片社补照(补照时间另行通知),请同学给予高度重视,相互转告。凡没有照相的学生,将无法制作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无法进行教育部电子注册。
2.毕业生在前往照相时,务必带上身份证及学生证,现场将使用二代身份证采集个人信息,留学生、港澳台生请同时携带个人有效证件。
3.照片为正面、免冠证件照,背景为蓝色,建议着深色正装,整洁自然。勿浓妆艳抹、勿长发遮面、勿侧身侧脸。
4.照片由教育处统一领取,用于制作毕业证书等学历文件,剩余照片学生毕业时由各学院统一领取退还本人。
四、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工作安排:
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工作安排在照相现场,学生在照相的同时,核对个人信息并签名。
学院将下发个人信息表格,请提前核对,如有问题或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请提前准备,在照相现场提交材料并签名。具体安排如下:
1.学生持学生证/二代身份证,核对“2016届预毕业学生电子注册信息表”中的各项信息,并由学生本人确认签字。
2.中国大陆籍和港澳台籍贯学生,如“姓名”、 “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信息与本人情况不一致,请根据如下情况,按要求分类提交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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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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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误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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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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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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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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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信息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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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后至大学入学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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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承办改动业务的派出所出具的改动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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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入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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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路派出所出具的改动证明原件(已出具的,不需再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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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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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港、澳)、回乡证/台胞证原件(台)、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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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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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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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的“姓名拼音”需与护照、台胞证、回乡证等官方证件上的英文姓名一致。
毕业生照相和信息核对工作非常重要,凡没有照相的学生,将无法制作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无法在教育部电子注册;如因信息核对错误导致毕业电子注册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学生需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因境外交流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参加上述工作的学生,教育处将另行通知相关补救办法。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育处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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