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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版通知公告  
关于2017届毕业生照相和电子注册信息核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6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高校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的要求,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照片采用规定格式,由中国图片社按要求完成照相工作。电子注册信息将用于毕业证书制作、就业派遣证打印等工作,如不准确,将对毕业生就业、继续深造带来重大影响。

为更好地完成医学部2017届本科毕业生和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八年制)博士毕业生毕业相关工作,教育处拟于近期启动毕业生照相和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工作。此次毕业生照相和电子信息核对工作将同时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与学生:

09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八年制博士毕业生(本科阶段毕业照无效);

12级临床、口腔、基础医学八年制,预防医学七年制(本科阶段结束);

13级药学六年制(本科阶段结束);

12级医学英语五年制本科毕业生;

13级护理学、医学实验、医学检验、口腔医学技术四年制本科毕业生;

11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六年制本科毕业生(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10日9:00-11:30,12:30-17:00

2016年12月11日9:00-11:00

地点:医学部逸夫楼723室

三、毕业生照相相关安排:

(一)学生现场交费、签名、照相,20元/份/人(2寸8张)

(二)注意事项:

1.在学校规定的照相时间内,学生如不能按时拍照,则必须自行前往宣武门外大街中国图片社补照(补照时间另行通知),请同学给予高度重视,相互转告。凡没有照相的学生,将无法制作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无法进行教育部电子注册。

2.毕业生在前往照相时,务必带上身份证及学生证,现场将使用二代身份证采集个人信息,留学生、港澳台生请同时携带个人有效证件。

3.照片为正面、免冠证件照,背景为蓝色,建议着深色正装,整洁自然。勿浓妆艳抹、勿长发遮面、勿侧身侧脸。

4.照片由教育处统一领取,用于制作毕业证书等学历文件,剩余照片学生毕业时由各学院统一领取退还本人。

5. 请毕业生务必登录学信网,校对本人毕业照。如不校对者,照片如有误/无照片,将导致将来在网上查不到自己的学历信息,后果自负。核对后如有问题,请与教育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联系。

校对时间:2017年3月6日-3月12日

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

四、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工作安排:

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工作安排在照相现场,学生在照相的同时,核对个人信息并签名。

(一)学院相关工作:

1、整体梳理学生人数,如有遗漏或错误,请在12月1日前联系医学部教育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2、及早下发表格,请学生提前核对,如有问题或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请学生提前准备,在照相现场提交材料并签名。

(二)学生具体安排:

1.学生持学生证/二代身份证,核对“2017届预毕业学生电子注册信息表”中的各项信息,并由学生本人确认签字。

2.中国大陆籍和港澳台籍贯学生,如“姓名”、 “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信息与本人情况不一致,请根据如下情况,按要求分类提交相应材料。

学生类别

有误原因

具体情形

需要提交材料

中国大陆籍

身份信息改动

高考后至大学入学前

当地承办改动业务的派出所出具的改动证明原件

大学入学后

花园路派出所出具的改动证明原件(已出具的,不需再次提供)

港澳台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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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港、澳)、回乡证/台胞证原件(台)、复印件

3.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的“姓名拼音”需与护照、台胞证/回乡证等官方证件上的英文姓名一致,如不一致,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以便更改。

毕业生照相和信息核对工作非常重要,凡没有照相的学生,将无法制作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无法在教育部电子注册;如因信息核对错误导致毕业电子注册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学生需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请各学院务必将此工作的重要性告知学生,请同学给予高度重视并准时参加相关工作。

因境外交流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参加上述工作的学生,教育处将另行通知相关补救办法。

不尽之处,请致电教育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电话:82805357,邮箱:xjgl@bjmu.edu.cn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育处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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