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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注册信息将用于毕业证书制作、就业派遣证打印、网上上报学历学位信息等工作,如不准确,将对毕业生就业、继续深造带来重大影响。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的要求,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照片将采用规定格式,并由中国图片社按要求完成照相工作。 
	  为顺利完成医学部2019届本科毕业生和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八年制)博士毕业生毕业相关工作,教育处拟启动毕业生核对电子注册信息和照相工作。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和毕业生照相工作同时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与学生: 
	  11级临床、口腔医学八年制(本科阶段毕业照无效); 
	  14级临床、口腔、基础医学八年制,预防医学七年制(本科阶段结束); 
	  15级药学六年制(本科阶段结束); 
	  14级临床、口腔五年制; 
	  14级医学英语五年制; 
	  15级护理学、医学实验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四年制; 
	  13级临床、口腔医学六年制(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3月23日9:00-11:30,12:30-16:00 
	  2019年3月24日9:00-11:00 
	  地点:医学部逸夫楼114会议室 
	三、携带证件: 
	  毕业生务必带上身份证及学生证,港澳台学生请同时携带身份证(港、澳)、通行证原件等个人有效证件,留学生请同时携带护照。 
	四、整体工作安排: 
	  为减少排队等候时间,请同学们按照如下时间段前来进行信息核对和照相: 
	
		
			| 
					时间段 | 
					年级和专业 |  
			| 
					3月23日 | 
					上午 | 
					9:00-10:00 | 
					15级药学(六年制) |  
			| 
					10:00-11:30 | 
					14级临床医学(八年制)、15级护理学(四年制) |  
			| 
					下午 | 
					12:30-2:00 | 
					11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八年制) |  
			| 
					2:00-3:00 | 
					14级口腔医学、基础医学(八年制) |  
			| 
					3:00-4:00 | 
					14级临床医学(五年制) |  
			| 
					3月24日 | 
					上午 | 
					9:00-10:00 | 
					14级预防医学(七年制)、医学英语(五年制)、口腔医学技术(四年制) |  
			| 
					10:00-11:00 | 
					13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六年制)、15级医学实验/医学检验技术(四年制) |  
	  
	  如个别同学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段进行信息核对和照相,也可选择其他时间段前来,但需等该时间段相应年级和专业完成信息核对/照相后方可进行相关工作。 
	五、具体工作安排: 
	(一)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工作安排: 
	  1、照相前,学生持学生证/身份证,核对“2019届预毕业学生电子注册信息表”中的各项信息,并亲自确认签字。 
	  2、学生需按照姓名拼音填写规则,仔细核对姓名拼音,上报学信网和学位证书上相关拼音信息均以学生此次签字为准,学生务必认真核对。相关具体规则如下: 
	  大陆学生姓名拼音采用国标(GBT28039-2011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姓和名分写,姓在前(复姓连写,双姓用-连接),名在后,姓和名之间用半角空格隔开,姓和名首字母大写。如张颖拼写为Zhang Ying,欧阳文拼写为Ouyang Wen(复姓),陈方玉梅拼写为Chen-Fang Yumei(双姓)。拼音Lǚ(吕音)可用Lyu。少数民族的姓名拼音,按照民族语用汉语拼音字母音译写,分连次序依民族习惯。 
	  港澳台学生的姓名拼音与通行证上的英文名一致。留学生的姓名拼音与本人护照上英文姓名一致。如不一致,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以便更改。 
	  3、中国大陆籍和港澳台籍贯的学生,如“姓名”、 “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信息与本人情况不一致,请根据如下情况,按要求分类提交相应材料。 
	  
	
		
			| 
					学生类别 | 
					有误原因 | 
					具体情形 | 
					需要提交材料 |  
			| 
					中国大陆籍 | 
					身份信息改动 | 
					高考后至大学入学前 | 
					当地承办改动业务的派出所出具的改动证明原件 |  
			| 
					大学入学后 | 
					花园路派出所出具的改动证明原件(已出具的,不需再次提供) |  
			| 
					港澳台籍 | 
					———— | 
					————————— | 
					通行证、身份证(港、澳)的原件、复印件 |  
	(二)毕业生照相工作安排: 
	  1、现场照相: 
	  核对完电子注册信息,学生持身份证采集个人信息(港澳台学生持通行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留学生持护照),并现场现金交费、签名、照相,20元/份/人(2寸8张),不能微信支付。 
	  照片为正面、免冠证件照,背景为蓝色,建议着深色正装,整洁自然。勿浓妆艳抹、勿长发遮面、勿侧身侧脸。 
	  照片由教育处统一领取,用于制作毕业证书等学历文件,剩余照片学生毕业时由各学院统一领取退还本人。 
	  2、重要注意事项: 
	  学生照相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核对照片,具体安排如下: 
	  (1)留学生:由班主任统一安排校对相关工作。 
	  (2)其他学生:登录学信网,核对本人毕业照。 
	  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 
	  校对时间:2019年4月8日-4月19日 
	  如不校对者,照片如有误/无照片,将导致将来在网上查不到自己的学历信息,后果自负。核对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教育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联系。 
	  注:留学生毕业后才有学信网数据,毕业前无须在学信网中进行毕业照核对。 
	六、因特殊原因此次未能核对电子注册信息和照相的学生,请按如下安排依次进行补救: 
	  (一)第一步:4月15日前,学生自行到医学部教育处学籍管理办公室核对电子注册信息。 
	  时间:学籍管理办公室对外办公时间(每周二、四全天,每周三上午) 
	  地点:医学部教育处本科生学籍事务办理接待室(行政1号楼234) 
	  (二)第二步:4月30日前,学生自行前往中国图片社补照照片。中国图片社相关信息如下: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8:30-16:30 
	  (中午不休息,节假日休息时间按照国家执行) 
	  地点: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A座1层(工商银行南侧) 
	  联系电话:63072181 
	  价   格:20元/份/人(2寸8张),现场交费、签名、照相 
	  去拍照时,学生务必携带并出示学生证和身份证,说明本人身份及照相原因,现场将使用身份证采集个人信息(留学生、港澳台生请携带个人有效证件) 
	七、重要备注: 
	  信息核对和毕业生照相工作非常重要,如因信息核对错误导致毕业电子注册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学生需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凡没有照相的学生,将无法制作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无法在教育部电子注册。 
	  请各学院务必将此工作的重要性告知学生,请同学给予高度重视并准时参加相关工作。 
	  不尽之处,请致电教育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电话:82805357,邮箱:xjgl@bjmu.edu.cn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育处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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