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2017年2月4日,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之后,学校根据相关精神完成了北京大学学籍管理、学生违纪处分、学生申诉处理等相关制度的修订工作,并于2017年9月正式施行。
最近,校本部和医学部对原来的《北京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校发[2017] 168号)和《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校发[2017] 173号)、原来的《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校发[2017] 169号)和《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校发[2017] 174号)进行了合并修订,形成了新的《北京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这两个新文件在教务长办公会上讨论并审议通过。
为充分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保障学生的权益,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管理办法,特向全校师生员工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6月26日至7月2日
征求意见方式:将反馈意见发送至电子信箱songxin@pku.edu.cn
教务长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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